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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轉帳授權
透過自動轉帳服務,您可透過指定的銀行戶口將強積金供款存入受託人的強積金戶口。
在核對供款通知書後,受託人將於供款日從您指定的銀行戶口中收取供款。
請於供款到期日前5天將足夠存款存入指定銀行戶口。
申請銀行戶口自動轉帳,可聯絡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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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支票付款
支票抬頭請寫「永明信託有限公司- R65」,支票背後請註明僱主編號。
請於供款到期日五個工作天前連同填妥的供款通知書寄回尖沙咀郵箱95868號永明信託有限公司收。
或可前往任何一間永明金融理財軒遞交支票連同供款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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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付款辦法
如需更改付款辦法,請於下一個供款到期日六個星期前將新的付款辦法通知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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