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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及五年定期壽險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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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保障以相宜的保費為您和您的家人提供全面的人壽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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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定期壽險保障每五年續保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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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定期壽險保障可按年續保,更具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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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項保障均可獨立購買或附加於基本計劃內,並保證可續保至受保人80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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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項保障均可於65歲前轉換為終身壽險計劃,而無須核保或驗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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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疾護您保障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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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疾保障」的賠償範圍廣及34種常見的嚴重疾病,包括女性疾病如乳癌及子宮頸癌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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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明金融特設「重病護理保障」,賠償由受保危疾、大型手術及「長期護理」引起的各種醫療、住院及有關支出,為「危疾保障」以外的額外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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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發生不幸事故,一筆相等於保障額100%的「身故保障」現金賠償將直接給付您的受益人。此項金額為其他保障以外的額外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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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從未接受任何「危疾保障」賠償,身故賠償將自動提升一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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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獲得「危疾保障」或「重病護理保障」的賠償後,您的保費便可即時獲得豁免,讓您免費享有持續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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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疾萬全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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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疾保障」的賠償範圍非常廣泛,覆蓋48種常見危疾及殘障。一旦患上危疾,您便可預支在基本壽險計劃的身故賠償及保單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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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的癌症、心臟病或中風在指定的保障期內再次復發,可獲賠償「復發保障」,而無須再支付任何保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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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的「人生階段保障」保障範圍包括兒童、女性/男性及黃金歲月疾病,照顧您不同人生階段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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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內的「在乎您」保障提供下列其中一項的專業服務,以供選擇
 | | 第二醫療意見服務-由第三者服務機構國際救援(亞洲)公司(「國際救援」)提供。此服務並非保證續保。 |
 | | 心理輔導服務 (最高可獲賠償1,250美元/10,000港元) |
 | | 飲食治療服務 (最高可獲賠償1,250美元/10,000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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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疾額外萬全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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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疾保障」的賠償範圍非常廣泛,覆蓋48種常見危疾及殘障。這項保障屬於基本壽險計劃以外的額外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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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的癌症、心臟病或中風在指定的保障期內再次復發,可獲賠償「復發保障」,而無須再支付任何保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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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的「人生階段保障」保障範圍包括兒童、女性/男性及黃金歲月疾病,照顧您不同人生階段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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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內的「在乎您」保障提供下列其中一項的專業服務,以供選擇
 | | 第二醫療意見服務-由第三者服務機構國際救援(亞洲)公司(「國際救援」)提供。此服務並非保證續保。 |
 | | 心理輔導服務 (最高可獲賠償1,250美元/10,000港元) |
 | | 飲食治療服務 (最高可獲賠償1,250美元/10,000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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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薰衣草女性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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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薰衣草」提供一系列女性原位癌及癌症保障,範圍廣及乳房、子宮頸、子宮、卵巢、輸卵管及陰道,同時保障多種常見女性危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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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意外而須住院,每日可獲「補品現金津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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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單生效首10年內,每兩年妳可免費享用身體檢查服務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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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意外導致容貌受損,「容顏保障」將會賠償面部整容手術及皮膚移植手術的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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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配偶或子女身故或產後抑鬱而需要接受心理治療,有關診費可獲賠償,助妳盡早解開心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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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妳的配偶及子女提供免費的「至親意外死亡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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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可選擇附加「康乃馨」懷孕保障,以享有一系列懷孕保障及嬰兒先天性疾病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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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乃馨懷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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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乃馨」懷孕保障範圍廣及一系列懷孕引致的病症及嬰兒先天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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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童安健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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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受保兒童罹患任何保障範圍內的危疾,例如血友病,永明金融將會給付一筆賠償金額,助您支付醫療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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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受保兒童喪失肢體、視力又或被嚴重燒傷,永明金融將會支付一筆賠償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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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院及手術費用保障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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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及手術費用保障07」讓您享有高質素的醫療保障直至100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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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項保障的賠償範圍廣及全面的住院及手術費用,以及特別的門診服務,包括脊椎治療、針炙治療及物理治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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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須進一步減低醫療支出,您亦可附加「自選額外保障07」;計劃生育的女士,更可為自己額外投保「自選女性保障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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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受保人為兒童或長者,家人往往須要留院陪伴和安慰病人,因此,在住院期間的附加床位費用,亦可獲得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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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範圍更延展至私家看護服務,確保病人在出院後繼續獲得妥善照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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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香港身份證的受保人,如入住本港政府醫院的普通病房,可獲每日住院現金津貼,高達2,000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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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選女性保障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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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自選女性保障07」須與「住院及手術費用保障07」一同購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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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保障賠償因懷孕導致的病症、初生嬰兒先天性病症而引起的醫療費用,以及提供定期健康檢查,而無需額外保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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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選額外保障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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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自選額外保障07」須與「住院及手術費用保障07」一同購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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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醫療費用超出「保障一覽表」所列「住院及手術保障」的最高賠償額,可獲賠償超出金額的80%。就在香港境外的治療及服務,該百分比將調整至40%,惟因意外入院者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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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院入息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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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住院期間,支付每日定額賠償,賠償期每症長達100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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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賠償總額高達100萬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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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合意外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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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附加保障賠償一系列細緻的住院及門診費用項目,而門診的範圍更包括中醫及跌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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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意外受傷以致暫時失去工作能力,或須住院接受治療,您可每週獲得賠償,最長達104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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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幸身故、完全永久傷殘,或喪失肢體、語言能力、視覺或聽覺,便可獲得一筆過的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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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發生意外時,您正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或身處公共場所,因暫時傷殘、永久傷殘、斷肢及死亡而作出的賠償將以雙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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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每次續保後12個月內,您未就此附加保障提出任何索償,因意外死亡、永久傷殘及斷肢而作出的賠償將會增加10%,最高可累積至原有保障額的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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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外死亡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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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意外死亡,除基本計劃的人壽保障以外,另支付一筆過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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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外死亡及傷殘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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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受保人因意外身故,除基本計劃的賠償外,此項保障將額外支付一筆過的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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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幸永久失去工作能力,或喪失肢體、語言能力、視覺或聽覺,可獲一筆過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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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長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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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長樂」賠償因意外受傷而引致的醫療費用,更包括中醫及跌打治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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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受保兒童因意外受傷住院,您可獲得每日特別津貼,長達9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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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受保兒童不幸死亡,或喪失肢體或視力,永明金融將會支付一筆過的現金賠償。若受保兒童在乘搭校車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時發生意外,這筆現金賠償額將以雙倍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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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單主權人身故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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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保單主權人身故,基本計劃及附加保障的保費將獲得豁免。如此項保障附加於「彩虹高材生計劃」,永明金融將會代為作出定期供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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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附加保障保障直至受保人年屆25歲,或基本計劃的繳費期完結為止,以較早者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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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單主權人殘疾或身故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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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保單主權人身故,或於60歲前完全傷殘,基本計劃及附加保障的保費將獲得豁免。如此項保障附加於「彩虹高材生計劃」,永明金融將會代為作出定期供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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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附加保障保障直至受保人年屆25歲,或基本計劃的繳費期完結為止,以較早者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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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殘疾豁免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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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受保人於16歲至60歲期間完全傷殘,特定基本計劃及附加保障的保費將於傷殘期內獲得豁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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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殘疾預支現金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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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受保人於60歲前完全傷殘,在傷殘期內,可每年從基本計劃預支10%附加保障保額,最多10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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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疾現金援助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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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簽發或復效兩年後,以後者為準,如受保人被證實罹患末期危疾而預期壽命不多於12個月,保單主權人可預支高達基本計劃保障額的60%,預支賠償被視為保單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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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支最高總額以每受保人計為30,000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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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緊急支援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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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您在世界任何角落遇到緊急事故時,此服務提供全面的保障,包括安排入院、預支入院按金高達40,000港元、緊急救援及護送返回原居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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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項保障的所有服務由國際救援(亞洲)公司(國際救援)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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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購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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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基本計劃期滿時如受保人年齡為50歲或以下,便可投保一份保額相同的壽險計劃,而無須核保或驗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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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原有保單簽發時受保人年齡為16歲或以下,新保單可選購五倍保障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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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證可增購壽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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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單生效兩年後,保單主權人可為受保人投保一份新的終身壽險或儲蓄壽險計劃,而無須核保或驗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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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行使這項權益時,受保人須年屆24至45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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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附加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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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持有人只須每年繳付額外的定期保費,便可提高保障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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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項保障可累積現金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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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資料須符合有關保單及保障的條款、細則及不受保項目,詳情請參閱有關的保單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