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通知服务──条款及细则
如您注册使用电子通知(释义于下文列明),即代表您明白及同意:
1. 如电子通知适用于您,则每当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永明金融」)发出与您拥有的/将来或会拥有的保单相关的信件(「该等文件」),您将会收到以电邮或推送通知形式传送之电子通知,提示您该等文件已被专有地传送至您在My Sun Life HK app或My Sun Life HK网页版(合称「客户网上平台」)的帐户之「保单文件」页面(「电子通知」),如同邮寄至您的通讯地址一样。一旦该等文件已被传送,您即被视为已阅读它们。您将不会再透过通讯地址收到印刷版本,直至永明金融收到您的要求恢复收取该等文件的印刷版本为止。您须定期查阅电邮及推送通知以查收电子通知。
2. 每当该等文件在永明金融的纪录中为已被成功传送至您在客户网上平台的帐户,即代表该等文件的确已被成功送达。您须定期登录客户网上平台帐户的「保单文件」页面以查阅或已被送达的该等文件。如任何该等文件无法被查阅或有任何出错,您须立即联络永明金融并向其告知有关情况。
3. 永明金融有权信赖您所提供之手机号码及电邮地址皆有效并为经常使用。如因您的手机号码及/或电邮地址无效或非经常使用而导致您无法接收电子通知及/或该等文件,您明白永明金融对您或会因此蒙受的所有损失没有责任,亦没有责任向您发出该等文件的任何列印版本。如您的电邮地址或手机号码有任何更改,须尽早通知永明金融。
4. 永明金融为不同种类的文件不时拟定相应的保留期。于适用的保留期届满后,所有该等文件将会被删除。
5. 您明白及接受,互联网并非安全的通讯媒介。使用电子通知及于客户网上平台查阅文件或需承担风险及干扰。此等条款及细则将构成适用于您使用客户网上平台的使用者许可协议的一部份。
6. 永明金融保留权利修订、暂停或终止电子通知,及/或修改此等电子通知条款及细则毋须预先通知。您明白及接受,一旦于某项修订后继续使用电子通知,您即被视为已接受该项修订。如您不接受该项修订,须立即通知永明金融以终止使用电子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