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持有人红利理念
- 就分红或有利润保险而言,部份风险会由保单持有人承担或由保单持有人及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共同分担。保单持有人可获派发保单持有人红利作为回报,惟此并不保证。
- 有关个别分红或有利润保单种类之红利理念,请点击进入以下各链接。
- 由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签发并具备归原/终期/特别红利之个人分红保单,特指承诺保障储蓄计划、安逸自主年金计划、丰硕延期年金计划、卓裕人寿系列、卓裕人寿系列II、生命隽富保、终身照耀人寿系列、永誉传承储蓄计划、富越储蓄计划、永越多元货币计划、万年青 · 传承储蓄计划、万年青 · 星河传承计划、永盈储蓄计划、永护保障计划/永护保障计划 (守护版)、万年青 · 卓金计划、永明危疾家康保、永明危疾“至尊” 保、永明危疾齐加保、永明危疾“全护”保、万年青 · 尊享储蓄计划、万年青 · 星河尊享计划、永延保障计划、万家康卓越保、万家康卓越保 - 福宝保、万家康安心保、万家康尊尚保、万家康尊尚保 - 福宝保、万年青 · 瑞永盈计划、传爱储蓄计划、传爱储蓄计划II、传富储蓄计划、优月储蓄计划和升晖保障计划的保单。
由永明金融(香港)有限公司或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签发之保单(不包括归原/终期/特别红利保单)
- 由永明金融(香港)有限公司在2000年3月31日之后但在2006年3月17日或之前签发的个人分红保单;或
- 由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在2006年3月17日之后签发的个人分红保单;惟不包括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之归原/终期/特别红利保单。
- 由加拿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在2000年3月31日或之前签发并在2000年转拨至永明金融(香港)有限公司,随后在2006年转拨至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的个人分红保单。
- 由康联亚洲有限公司(现称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签发,而申请表签署日期为2006年3月17日或之前的个人分红保单;或
- 由康联亚洲有限公司或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在2006年10月1日或之前因定期寿险保单转换(原由康联亚洲有限公司签发的定期寿险保单)而签发的个人分红保单。
由Guardian Assurance Public Limited Company签发之保单
- 由Guardian Assurance Public Limited Company香港分公司于1999年6月30日或之前签发,并在1999年转拨至康联亚洲有限公司(现称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之有利润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