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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 05, 2024

永明香港延續強勁增長勢頭 推出升級版萬年青‧星河尊享計劃 為2024年業務增長注入動力

香港,2024年1月5日 – 承接新造業務的強勁勢頭,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永明香港」或「本公司」)於2023年第二及第三季度的首年標準保費(Annual Premium Equivalent)分別按季大幅增長135%及52%。永明香港連續兩季錄得行內最高增長率,領先市場。

除了理財顧問及經紀渠道的強勁表現外,永明香港與大新銀行於去年7月達成的銀保夥伴合作協議亦開始產生貢獻。透過多元化分銷渠道及擴大客戶覆蓋範圍,永明香港能更有效地為客戶提供全面的人壽保險產品和服務。

永明香港在岸業務APE亦於2023年首三季按年增長一倍,印證其對香港市場堅定不移的承諾。

踏入2024年,永明香港繼續致力提升產品組合,宣布推出萬年青‧星河尊享計劃。該產品為分紅保險計劃,提供長線儲蓄及增長潛力,並專注於投資 ESG表現優秀的資產。

萬年青‧星河尊享計劃為萬年青‧尊享儲蓄計劃的升級版,保費繳付期分別為2年繳及5年繳。新增的產品特點包括:

1)  市場上最全面的財富傳承功能

  • 更換受保人,或在個人人壽和聯合人壽保單之間切換,輕鬆靈活地傳承財富1;及
  •  透過保單分拆選項2和延續選項3,4分配資產,累積財富並代代相傳。

2)  長線儲蓄及財富增長潛力,配合靈活提取款項,滿足不同財務需要

  •  於第三個保單年度起,除了享有保證現金價值帶來的穩定回報,並可透過兩種非保證紅利,即歸原紅利 及終期紅利5,兼享儲蓄的長期增長潛力;
  •  累積歸原紅利的現金價值及其面值一經公布即成為保證;及
  •  特設海外轉賬服務6 , 讓客戶從保單提取款項至名下的海外銀行戶口,更可每年豁免一次相關匯款的銀 行 費用。

此外,萬年青‧星河尊享計劃同時具備以下的產品特點,幫助客戶應對突如其來的情況,當中包括:

3)  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保障, 當客戶無法提出索償時,可指定一位家庭成員代為提出;

4)  市場首創8的意外護理保障9 ,當發生重大意外10時,為客戶提供高達基本計劃名義金額(相等於總年繳保 費)10倍的保障金額;及

5)  靈活財務安排,於艱難時期暫緩或豁免未來保費,減輕客戶的財務負擔。

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人壽及康健業務總經理楊娟表示:「自去年第二季度起,我們的業務錄得強勁增長,很高興能延續這良好勢頭,這主要歸功於我們全面的產品組合能滿足客戶需求,以及卓越的業務發展表現。此外,我們全新的尊尚客戶服務中心『永明薈』也在推動銷售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對高淨值客戶更尤其重要。憑藉多元化的分銷渠道,我們有信心於新一年繼續保持業務增長。」

楊娟補充道:「展望未來,我們會繼續專注提供創新和全面的產品,以滿足客戶需求。我們的升級版萬年青‧星河尊享計劃增設多項產品特點,能更全面地規劃財富傳承。讓客戶在實現不同人生目標之時亦能享受穩定的回報和增長潛力,與摯愛一起擁抱閃耀未來。」

由1月2日起至1月31日,申請客戶可享萬年青‧星河尊享計劃的綠色優惠及保費回贈。

如欲了解更多,請瀏覽: https://www.sunlife.com.hk/zh-hant/insurance/savings-and-life/sunjoy-global/ 。

圖片說明:永明香港延續強勁增長勢頭,推出升級版萬年青•星河尊享計劃,為2024年業務增長注入動力。

備註:

1.   若保障年期因行使更換受保人選項或更改保障範圍選項而被延長,原有保單期滿日後的保證現金價值金額將不少於在更改前的金額。

2.   每個保單年度內只可申請保單分拆選項1次。當保單分拆獲得批准,分拆之保單的保單年度、保單期滿日、保單貨幣、保單主權人及受保人將與原有保單相同。分拆之保單不設冷靜期。分拆之保單的名義金額不可  少 於我們要求之最低金額。 當保單分拆申請獲得批准,便不可撤回或更改。

3.   如選擇行使此選項,受益人必須為個人及仍然在世。

4.   申請須由我們核准。新保單將於延續選項生效日期起生效,

a.   新保單之保單日期及保單年度將與原有保單相同;

b.   新保單的保單期滿日將更改至新受保人的120歲生日當天或緊接其後的保單周年日;

c.  原有保單之名義金額、到期及已繳的保費總額及任何未償還的貸款及利息的金額及保單價值,包括保證現金價值、累積歸原紅利(如有)、終期紅利(如有)及價值鎖定戶口內的金額(如有)將會按客 戶的指示就該相應受益人的指定百分比分配至新保單;

d.  新保單不設冷靜期;及

e.  就計算不可爭議條款的適用期間,新受保人之有關的期間將由自延續選項生效日期起重新計算。

5.    歸原紅利和終期紅利的價值為非保證並由永明香港不時釐定的規則所指定。歸原紅利和終期紅利或根據數 個經驗因素的表現而改變,其中投資回報通常被視為主要決定因素。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於索償經驗、保單 開支、稅項和保單主權人的終止保單經驗。

6.    海外轉賬服務屬行政服務,由第三方銀行/服務供應商提供。本服務並無保證,我們可修改或終止本服務,恕不另行通知。海外轉賬服務須遵守適用法律、規章和相關司法管轄區的監管機構所提供的指引。我 們不會對相關第三方銀行/服務供應商的任何行為、疏忽或過失負責。我們亦不會對因本服務直接或間接產生或引起的損失或損害、成本或其他費用承擔任何責任。

7.   在客戶申請指定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保障領取人時,保單主權人及相關受保人必須為同一位人士。不可撤銷 之  受益人(如有)及受讓人(如有)必須書面同意指定(a)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保障領取人 ;及(b)精 神上無行為能力保障之百分比的要求。當(a)成功指定新一位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保障領取人並獲我們批准;(b)更換受保人後,保單主權人不再是受保人或任何其中1位受保人;(c)保單主權人有任何更換;(d)永明香港收到通知根據《精神健康條例》(香港法例第136章)委任監護人或受託監管人(或在另一司 法管轄區有根據類似法律委任監護人或受託監管人)或(e)永明香港收到通知保單主權人持有涵蓋保單的 持久授權書,任何現有指定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保障領取人將自動被撤銷。倘若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保障領取人 與任何其他人,包括但不限於受保人的監護人或受託監管人、受權人、受益人、受讓人或永明香港合理地相信其中之間有爭議,永明香港保留拒絕支付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保障之權利直至該爭議得到解決為止。

8.「市場首創」是截至2022年12月31日,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獲授權的保險人登記冊中,經營綜合業務及長期業務的保險公司所提供之新造保單的儲蓄計劃進行比較。

9.  適用於受保人因意外10被醫生診斷不能獨立生活。

10.  意外必須於此基本計劃生效期間,及有關引致不能獨立生活的病況必須於以下最遲者後才首次出現:保單 簽 發日、基本計劃的最後復保日、更換受保人生效日期、更改保障範圍生效日期或延續選項生效日期。

永明金融簡介

永明金融是主要的國際金融服務機構,為個人及機構客戶提供資產管理、財富、保險及健康方案。永明金融在全球多個市場發展業務,當中包括加拿大、美國、英國、愛爾蘭、香港、菲律賓、日本、印尼、印度、中國、澳洲、新加坡、越南、馬來西亞及百慕達。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永明金融管理的總資產為13,400億加元。如欲了解更多資訊,請瀏覽www.sunlife.com。

Sun Life Financial Inc. 於多倫多 (TSX)、紐約 (NYSE) 及菲律賓 (PSE) 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代號為「SLF」。Sun Life Financial Inc.為加拿大永明人壽保險公司的控股公司。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責任公司)為加拿大永明人壽保險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並在香港營運。

本新聞稿旨在香港派發,並不能詮釋為在香港境外提呈銷售、游說購買或提供任何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的產品。有關釋義及完整的條款及細則的詳情包括主要產品風險,請參閱推銷刊物及保單文件。如果本新聞稿與保單文件內容不符,則以保單文件為準。

傳媒查詢

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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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852) 3183 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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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博宣偉(公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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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852) 2533 9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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