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說明:永明香港延續強勁增長勢頭,推出升級版萬年青•星河尊享計劃,為2024年業務增長注入動力。
備註:
1. 若保障年期因行使更換受保人選項或更改保障範圍選項而被延長,原有保單期滿日後的保證現金價值金額 將不少於在更改前的金額。
2. 每個保單年度內只可申請保單分拆選項1次。當保單分拆獲得批准,分拆之保單的保單年度、保單期滿日、 保單貨幣、保單主權人及受保人將與原有保單相同。分拆之保單不設冷靜期。分拆之保單的名義金額不可 少 於我們要求之最低金額。 當保單分拆申請獲得批准,便不可撤回或更改。
3. 如選擇行使此選項,受益人必須為個人及仍然在世。
4. 申請須由我們核准。新保單將於延續選項生效日期起生效,
a. 新保單之保單日期及保單年度將與原有保單相同;
b. 新保單的保單期滿日將更改至新受保人的120歲生日當天或緊接其後的保單周年日;
c. 原有保單之名義金額、到期及已繳的保費總額及任何未償還的貸款及利息的金額及保單價值,包括保 證現金價值、累積歸原紅利(如有)、終期紅利(如有)及價值鎖定戶口內的金額(如有)將會按客 戶的指示就該相應受益人的指定百分比分配至新保單;
d. 新保單不設冷靜期;及
e. 就計算不可爭議條款的適用期間,新受保人之有關的期間將由自延續選項生效日期起重新計算。
5. 歸原紅利和終期紅利的價值為非保證並由永明香港不時釐定的規則所指定。歸原紅利和終期紅利或根據數 個經驗因素的表現而改變,其中投資回報通常被視為主要決定因素。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於索償經驗、保 單 開支、稅項和保單主權人的終止保單經驗。
6. 海外轉賬服務屬行政服務,由第三方銀行/服務供應商提供。本服務並無保證,我們可修改或終止本服 務,恕不另行通知。海外轉賬服務須遵守適用法律、規章和相關司法管轄區的監管機構所提供的指引。我 們不會對相關第三方銀行/服務供應商的任何行為、疏忽或過失負責。我們亦不會對因本服務直接或間接 產生或引起的損失或損害、成本或其他費用承擔任何責任。
7. 在客戶申請指定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保障領取人時,保單主權人及相關受保人必須為同一位人士。不可撤銷 之 受益人(如有)及受讓人(如有)必須書面同意指定(a)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保障領取人 ;及(b)精 神 上無行為能力保障之百分比的要求。當(a)成功指定新一位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保障領取人並獲我們批 准;(b)更換受保人後,保單主權人不再是受保人或任何其中1位受保人;(c)保單主權人有任何更換; (d)永明香港收到通知根據《精神健康條例》(香港法例第136章)委任監護人或受託監管人(或在另一司 法管轄區有根據類似法律委任監護人或受託監管人)或(e)永明香港收到通知保單主權人持有涵蓋保單的 持久授權書,任何現有指定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保障領取人將自動被撤銷。倘若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保障領取人 與任何其他人,包括但不限於受保人的監護人或受託監管人、受權人、受益人、受讓人或永明香港合理地相 信其中之間有爭議,永明香港保留拒絕支付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保障之權利直至該爭議得到解決為止。
8.「市場首創」是截至2022年12月31日,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獲授權的保險人登記冊中,經營綜合業務及長期業 務的保險公司所提供之新造保單的儲蓄計劃進行比較。
9. 適用於受保人因意外10被醫生診斷不能獨立生活。
10. 意外必須於此基本計劃生效期間,及有關引致不能獨立生活的病況必須於以下最遲者後才首次出現:保單 簽 發日、基本計劃的最後復保日、更換受保人生效日期、更改保障範圍生效日期或延續選項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