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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員自選安排

「僱員自選安排」給您自主權

由2012年11月1日起,您可以透過「僱員自選安排」,把現職的僱員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每公曆年*轉移一次至一個自己心儀的強積金受託人及計劃。

僱員自選強積金受託人及計劃

  • 「僱員自選安排」實施後,僱員在現職的強積金供款帳戶內,其中三個主要分帳戶內的累算權益將各自有不同的轉移規定:
僱員自選安排的轉移規定

*每公曆年是指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

  • 僱員自選安排」只適用於強制性供款,並不影響自願性供款。僱員可向有關強積金受託人了解自願性供款的轉移規則。

轉移累算權益三大步驟

僱員自選安排的轉移累算權益三大步驟

轉移累算權益重要須知

  • 僱員選擇新受託人及計劃時,不應只被優惠吸引,而應考慮多項因素,例如基金選擇、收費、服務水平、基金表現及個人因素等。
  • 在原受託人沽出基金單位後,直至新受託人再次買入基金單位期間,會出現一段投資空檔期,累算權益將不會被投資於任何基金。在此期間,基金價格可能因市場波動而出現變化,以致影響累算權益的價值。

投資涉及風險,過往表現並不能作為未來表現的指引。投資回報可升可跌。於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請參閱有關主要推銷刊物,以瞭解進一步詳情及風險因素。

本網頁的所有資料均只可作為一般參考之用,並非任何形式之保證或專業投資意見,既不構成任何投資邀請或提呈,亦不應作為購買或出售任何產品的協議根據。

如欲了解更多有關「僱員自選安排」的資料,請致電永明金融的退休金服務熱線3183 1888,或瀏覽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的網頁www.mpfa.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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