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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投資策略

預設投資策略

是一項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規定的預設投資安排,主要為沒有興趣或不打算作出基金選擇的成員而設計,而對於認為適合自身情況的成員亦可作為一項投資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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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投資策略

是一項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規定的預設投資安排,主要為沒有興趣或不打算作出基金選擇的成員而設計,而對於認為適合自身情況的成員亦可作為一項投資選擇。

重要事項

  • 永明彩虹強積金計劃(「本計劃」)是一項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 投資涉及風險,並非本計劃下的所有投資選擇均適合所有人。投資回報不獲保證,閣下的投資/累算權益或須蒙受重大的損失。
  • 閣下在作出任何投資選擇前,應先考慮個人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財務狀況。在選擇基金時,如閣下對某基金是否適合自己存有疑問(包括是否符合閣下的投資目標),閣下應尋求財務及/或專業意見,並須考慮個人情況而作出最適合自己的基金選擇。
  • 年滿65 歲或年滿60 歲提早退休的成員可(按照受託人在遵守《強積金條例》和《強積金規則》的前提下可能不時確定的方式和條件)申請分期提取強積金權益。詳情請見本計劃之強積金計劃說明書第6.1.12 部分「權益的提取」。
  • 請不要只依賴此刊物提供的資料而投資,並應細閱有關的強積金計劃說明書,以獲取有關詳情包括風險因素。

A.「 預設投資策略」的基金特色

1. 「 預設投資策略」的資產配置

  • 「預設投資策略」是一項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規定的預設投資安排,主要為沒有興趣或不打算作出基金選擇的成員而設計,而對於認為適合自身情況的成員亦可作為一項投資選擇。
  • 「預設投資策略」並非一項基金 — 而是一項運用兩項成分基金(即「核心累積基金」與「65 歲後基金」)(統稱「預設投資策略成分基金」)的投資策略;而該策略乃按照法例規定的預定配置百分比投資於「預設投資策略成分基金」,並隨著成員步向退休年齡而自動降低成員的風險。
  • 於 2017 年4 月1 曰生效的法例規定,每個強積金計劃均須提供「預設投資策略」,所有強積金計劃下的「預設投資策略」設計都大致相同。雖然如此,成員務請留意「預設投資策略」並不保證可獲退還資本或錄得正面投資回報,因此成員或須就「預設投資策略」的投資承受損失。

2. 「預設投資策略」特點

  • 「 預設投資策略」的資產配置
  1. 「預設投資策略」透過於不同年齡按照預定配置百分比來投資於兩項成分基金,即「核心累積基金」與「65 歲後 基金」,旨在平衡長期風險與回報。
  2. 「核心累積基金」將約60% 的資產淨值投資於較高風險的資產(較高風險資產一般指股票或類似投資)及約40% 的資產淨值投資於較低風險資產(較低風險資產一般指債券或類似投資) 。
  3. 「 65歲後基金」會將約20%的資產淨值投資於較高風險資產及約80%的資產淨值投資於較低風險資產。
  4. 「 預設投資策略成分基金」均採納環球分散的投資原則,並運用不同類別的資產,包括環球股票、固定收益、貨幣市場工具和現金,以及強積金法例容許的其他類別資產。
  • 自動降低風險
  1. 「預設投資策略」將會隨著成員年齡增長而自動減少投資於較高風險資產,並相應增加投資於較低風險資產,藉此管理投資風險。
  2. 在以下詳細列明的期間,透過減持「核心累積基金」及增持「65 歲後基金」以達致降低風險的目標。
  3. 成員在50 歲前的所有累算權益以及成員未來供款及從另一個強積金計劃轉入的累算權益(稱「未來投資」),將全數投資於「核心累積基金」。當成員年屆50 歲,受託人會開始每年把「核心累積基金」的部分投資(約佔資產的6.7%)自動轉移至「65 歲後基金」。這安排會一直持續,直至成員年屆65 歲,屆時資產將全數投資於「65 歲後基金」。
Diagram_CH1

注意:投資組合在任何一個特定時間於較高風險資產/較低風險資產的確實比例有可能因為市場波動而偏離目標分配軌道。

Diagram_CH2

附註:上表列明在每年降低風險一刻時所採用於「核心累積基金」與「65 歲後基金」之間的配置,一年當中「預設投資策略」組合內「核心累積基金」與「65 歲後基金」的比例或會因為市場波動而有所不同。

  • 法定收費管控

法例就「預設投資策略」內兩項成分基金訂明以下費用及實付開支上限:

  1. 「預設投資策略成分基金」於一天內就服務而支付的款項總額不得超過每日收費率上限 (即「預設投資策略成分基金」各自的資產淨值年率0.75% 除以該年度日數(包括但不限於就計劃及「預設投資策略成分基金」的基礎投資基金的受託人、管理人、投資經理、保管人、保薦人及各方任何獲授權代表所提供服務而支付或應付的費用,而該等費用乃按各「預設投資策略成分基金」及其基礎投資基金的資產淨值的某一百分比計算,惟並不包括由各「預設投資策略成分基金」及其基礎投資基金引起的任何實付開支)。
  2. 就為受託人履行提供與「預設投資策略成分基金」有關的服務的職責而招致的經常性實付開支,不可以在一年內超逾每項「預設投資策略成分基金」的資產淨值的年率0.2%。

B. 於2017 年4 月1 日或以後,如何採取「預設投資策略」進行投資

  1. 若成員已就現有帳戶的累算權益及「未來投資」作出有效投資指示,或成員於2017 年4 月1 日前已年屆60 歲或以上,則成員不會因實施「預設投資策略」而受到影響。
  2. 成員於2017 年4 月1 日當日未滿或在當日才滿60 歲,則成員將會因實施「預設投資策略」而受到以下影響
    1. 新成員參加計劃時,如沒有作出投資指示,其累算權益及「未來投資」便會自動按照「預設投資策略」進行投資。成員亦可主動選擇「預設投資策略」,作為其首選的投資選擇。
    2. 在現有帳戶方面,受託人會查核成員帳戶內的強積金是否全數投資於現有預設安排。如果是,而有關成員從未向受託人作出投資指示,則受託人會在法例實施後六個月內向有關成員發出一份特別通知(即「預設投資策略重新投資通知書」)。如果成員沒有就該份通知作出回應,則成員在「現有預設基金」的累算權益全數沽出或贖回並按照「預設投資策略」作出重新投資。
    3. 若在現有成員帳戶內,部分累算權益乃投資於現有預設基金,而成員從沒有對該帳戶提供任何投資委託書,成員的累算權益將會按照緊接生效日期前的相同的方式作出投資。「未來投資」將會投資於「預設投資策略」。
    4. 就現有成員帳戶,成員沒有提供投資委託書,但從計劃中的另一個帳戶轉移累算權益至該現有成員帳戶(包括在停止就業後自動將累算權益從供款帳戶轉移到個人帳戶),該成員的累算權益將會按照緊接生效日期前的相同的方式作出投資。「未來投資」將投資於「預設投資策略」。若現有成員帳戶使用基金自動導航系統,該成員將被視為已退出基金自動導航系統,根據本計劃之強積金計劃說明書第6.1.10(a)部分所述資產分配表的自動資金分配方案將於2017年4月1日停止。
    5. 至於現時持有強積金的成員,他們可以主動向受託人提出轉換基金的要求,選擇把現有強積金透過「預設投資策略」進行投資。一如其他成分基金,成員可以隨時在計劃規則准許的情況下,把強積金轉出「預設投資策略」的基金。

C. 何時進行每年降低風險的資產配置

由成員滿50 歲開始,「預設投資策略」通過資產配置逐年從「核心累積基金」調整到「65 歲後基金」而達到降低風險的目標。「核心 累積基金」和「65 歲基金」的資產轉換將於成員生日當天根據上述預設投資策略降低風險列表中的百分比自動進行,若生日當天 並非交易日,有關投資安排將順延至下一個交易日。此外,若執行每年降低風險安排當天仍有一項或多項特定指示(包括但 不僅限於認購或贖回基金,例如權益轉移指示、權益提取指示、退還或支付長期服務金/ 遺散費指示、更改投資指示或投資 轉換指示)仍在處理中,每年降低風險安排將於有關指示獲得完成後之下一個交易日方可進行。

D. 有關「預設投資策略」的通訊

我們已於2017 年1 月向所有成員發出「預設投資策略實施前通知書」。
按此 ,下載「預設投資策略實施前通知書」。
按此,下載本計劃的強積金計劃說明書。

我們會於2017年4月11日起並於4月內向累算權益或將會按照「預設投資策略」重新投資的有關成員發出「預設投資策略重新投資通知書」。

「預設投資策略重新投資通知書」會夾附一張回覆表格(「選擇2 表格」),如成員欲希望繼續投資於現行的成分基金,成員必須於「預設投資策略重新投資通知書」發出後的42日內(「屆滿日」)填妥及交回該「選擇2 表格」。若成員未能於屆滿日前作出回覆,其累算權益、未來供款及由其他強積金計劃轉入的權益(「未來投資」)的投資指示將會於屆滿日後5個營業日內按照「預設投資策略」重新投資。

成員應使用下表所列出之渠道遞交「選擇2 表格」,否則,成員可能需要承擔「選擇2 表格」未能送達或未能於成員預期之時間內送達至我們的風險,因而影響成員的累算權益及未來投資。

下表詳列供成員遞交「選擇2 表格」之渠道及截件時間。 任何於截件時間後收悉的指示將被視為於屆滿日後給予之指示,因而影響成員的累算權益及未來投資轉換至「預設投資策略」。

 

渠道

屆滿日前收悉指示之截件時間

指定收件地址/傳真號碼

1

郵遞(請使用附上之已付郵資回郵信封及預留足夠時間郵寄,以確保成員的回覆能於截件時間內派遞至指定收件地址)

指示需於「屆滿日」下午5時45分前送達至「卓譽」之辦公室。

卓譽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卓譽」)香港九龍紅磡德豐街18號海濱廣場一座

2

親身遞交

指示需於「屆滿日」下午5時45分前送達至「卓譽」之辦公室。
「卓譽」之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 時45分(公眾假期除外)

卓譽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卓譽」)香港九龍紅磡德豐街18號海濱廣場一座

3

傳真

傳真 指示需於「屆滿日」之下午11時59分前送達至指定之傳真號碼

3183 1889

我們將於完成任何基金轉換及/或更改投資指示之5個營業日內向成員發出確認書,若成員未能收到確認書,請與我們聯絡 。

按此,以了解有關成員收到「預設投資策略重新投資通知書」時所須注意的事項。

E. 有關「預設投資策略」的疑問

如您有任何有關「預設投資策略」的查詢包括「預設投資策略」對您的影響及有關必須遞交予受託人的指示,請聯絡我們 — 永明退休金服務熱線3183 1888( 適用於永明彩虹強積金計劃)。

投資附帶風險,過去業績並不代表將來表現。投資回報可升可跌,因貨幣變動及市況,均可能影響投資價值。不同貨幣的匯率,亦可改變單位價值。投資於新興市場與已發展市場比較,可能會涉及較高風險,並通常對價格變動較為敏感。

您應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查閱本計劃的強積金計劃說明書及有關市場推廣資料,以獲取有關詳情及風險因素。

由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