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管理強積金帳戶時遇到問題?作為成員的您不知道遞交甚麼表格申請轉移強積金或整合帳戶?僱主如何申報員工離職?

立即參閱以下常見問題,讓管理強積金帳戶不再繁複

如以下「常見問題」未能解決您的問題,請聯絡我們或致電永明退休金服務熱線3183 1888。請注意,本網頁提供的資料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要更改您在我們記錄中的聯絡資料,請登入網上退休金服務中心,然後在「我的帳戶」中更新您的聯絡資料。

或者,您可遞交已填妥的「成員資料更改表格」

網上退休金服務中心讓您更新以下聯絡資料:

  1. 通訊地址;
  2. 住址*;
  3. 電話號碼;
  4. 電郵地址;及
  5. 電子通知選項。

*如您為您的「特選私人帳戶」更新住址,您須遞交住址證明副本,有效住址證明應為由公用事業機構(如水務署、電力公司及煤氣公司等)、銀行、政府部門等在遞交申請前三個月內發出的文件、收費單或通知書。

更改您在我們記錄中已登記的姓名,請遞交已填妥的「成員資料更改表格」,此外,您須遞交新香港身份證/護照副本及結婚證書副本或改名契副本或其他證明文件。

您可透過網上退休金服務中心或遞交已填妥的「成員資料更改表格」以登記「強積金帳戶結餘短訊提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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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透過網上退休金服務中心或遞交已填妥的「投資轉換/更改投資授權表格」以遞交您的更改投資指示(包括基金轉換及更改投資授權)。

基金轉換只適用於現有帳戶結餘,而更改投資授權則適用於將來的供款及強積金權益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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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聯絡永明金融強積金顧問協助您開立強積金帳戶及申請累算權益轉移及/或整合帳戶。

如您希望我們為您分派一名強積金顧問,請進入「聯絡我們」並在「聯絡理財顧問」內提供您的聯絡資料,然後,我們會分派一名強積金顧問為您服務。

要把您的個人帳戶整合至永明金融的強積金計劃,請遞交已填妥的「計劃成員整合個人帳戶申請表」[第MPF(S)-P(C)號表格]

如您在永明金融未有強積金帳戶,請遞交已填妥的「個人帳戶成員登記表格」

您可透過積金局的流動應用程式 MPFA ePA 或登入積金局網站之「個人帳戶電子查詢」並登記「個人帳戶電子查詢」服務,以查詢您的個人帳戶資料,例如個人帳戶數目及所屬受託人名稱和熱線號碼。

欲了解「個人帳戶電子查詢」服務詳情,請瀏覽積金局網站www.mpfa.org.hk

要申請轉移您的強積金權益至永明金融的強積金計劃,請遞交已填妥的「計劃成員資金轉移申請表」[第MPF(S)-P(M)號表格]

如您在永明金融沒有強積金帳戶,請遞交已填妥的「個人帳戶成員登記表格」

透過「僱員自選安排」,您可以每年一次把現職強制性供款產生的強積金權益僱員部份轉移至永明金融強積金計劃下之個人帳戶。

如需申請透過「僱員自選安排」轉移強積金權益,請遞交已填妥的「僱員自選安排 - 轉移選擇表格」[第MPF(S)-P(P)號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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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申請以已達65歲退休年齡為由提取強積金權益,請遞交已填妥的「基於已達65歲退休年齡或提早退休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累算權益的表格」[第MPF(S)-W(R)號表格]及香港身份證副本。

一般而言,當您年滿65歲,才可提取強積金權益。不過,根據強積金法例,計劃成員可因下列理由,在65歲前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權益:

  1. 提早退休;
  2. 永久離開香港;
  3.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4. 罹患末期疾病;
  5. 小額結餘;及
  6. 死亡

有關更多提早提取強積金理由的詳情,請瀏覽積金局網站www.mpfa.org.hk

就以提早退休為由提取強積金權益,您必須最少年滿60歲。此外,您須要作出法定聲明已終止所有受僱及自僱工作,且並無意再次受僱或自僱。

要申請以提早退休為由提供強積金,請遞交已填妥的「基於已達65歲退休年齡或提早退休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累算權益的表格」[第MPF(S)-W(R)號表格]「基於提早退休為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累算權益的法定聲明」[第MPF(S)-W(SD1)號表格]及香港身份證副本。

就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由提取強積金權益,您必須作出法定聲明已經或將會永久離開香港,並無意作為永久性居民回港工作或再次定居。

要申請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由提取強積金,請遞交已填妥的「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額結餘/死亡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累算權益的表格」[第MPF(S)-W(O)號表格]「稅務居民身份自我證明(個人)」「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累算權益的法定聲明」[第MPF(S)-W(SD2)號表格]及香港身份證副本,此外,請提供令受託人信納您已獲准在香港以外某地方居住的證明文件。

(注意:假如計劃成員曾以此理由提早提取強積金權益,將不能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申請,受託人亦不會向該成員支付任何強積金權益。)

一般而言,在香港您可在監誓員(如民政事務處)、公證人及太平紳士面前作出所需的法定聲明。如您居於海外,您可在香港以外作出法定聲明,惟須由公證人或獲當地法律授權監誓或監理法定聲明的人士簽署及蓋章(如適用)。

已故成員的強積金權益屬成員遺產的一部份,必須由成員的遺產代理人或遺產管理官提出申索。申索人須遞交已填妥的「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額結餘/死亡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累算權益的表格」[第MPF(S)-W(O)號表格]「稅務居民身份自我證明(個人)」,連同申索人的香港身份證副本及遺產管理書或遺囑認證書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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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要登入網上退休金服務中心的成員帳戶,您應按照以下步驟操作:

  1. 在本網站按「客戶登入」後選擇「強積金」
  2. 選擇您正在參加的強積金計劃
  3. 按「請即登入」進入網上退休金服務中心
  4. 選擇「成員」並在選項欄中揀選您正在參加的強積金計劃
  5. 輸入用戶名稱或香港身份證/護照號碼和密碼

您亦可在App StoreGoogle Play 下載Sun Life MPF流動應用程式*登入您的成員帳戶。

* 如您正身處加拿大、美國或歐盟地區而未能下載應用程式,您仍可透過網上退休金服務中心查閱帳戶詳情。

如果您是第一次使用網上退休金服務中心/Sun Life MPF流動應用程式,您須要完成「首次登記」,以開立您的網上戶口。

網上退休金服務中心/Sun Life MPF流動應用程式的登入頁面

  1. 請按「首次登記」,然後輸入您的香港身份證/護照及出生日期
  2. 選擇接收一次性驗證碼的方式並輸入已登記的手機號碼或電郵地址(視乎那一項適用)
  3. 您將收到一個一次性驗證碼,當核實驗證碼後您可設立您的用戶名稱(可選擇提供)及密碼。

如您忘記密碼,可重設密碼。

請在網上退休金服務中心/Sun Life MPF 流動應用程式的登入頁面按「忘記密碼」,然後輸入您的香港身份證/護照號碼或用戶名稱和已登記的手機號碼或電郵地址(視乎那項適用),您將收到一個一次性驗證碼,當核實一次性驗證碼後,您便可重設密碼。

要更改用戶名稱或密碼,您應該在登入網上退休金服務中心/Sun Life MPF 流動應用程式後選擇「我的帳戶」,然後選擇「更改用戶名稱」或「更改密碼」。

網上退休金服務中心/Sun Life MPF流動應用程式讓您

  1. 查看帳戶結餘、盈/虧、帳戶投資組合及帳戶詳情;
  2. 遞交基金轉換及更改投資授權申請:
  3. 查詢過往及最新基金價格;
  4. 下載成員權益報告;
  5. 選擇收取電子報告;
  6. 檢視交易詳情;及
  7. 更新個人資料(包括聯絡資料、用戶名稱及密碼等)

有關更多我們的數碼工具之詳情,請按此 。

基金表現頁面為您提供我們的強積金計劃下各成分基金的最新基金價格、累算回報及年度回報。您亦可下載最新季報,當中提供基金詳情,如不同種類的回報、十大主要證券及基金經理評論等等。

此外,在基金詳情頁面中,您可下載過往基金價格及與同一計劃內另一成分基金的表現作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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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更新強積金帳戶記錄中的公司名稱,請遞交已填妥的「僱主資料更改表格」,並提供有效的商業登記證及/或公司註冊更改名稱證書及/或其他有關的登記證之副本。

要更改公司聯絡資料,請遞交已填妥的「僱主資料更改表格」。如需更改公司註冊地址,請連同有效的商業登記證及/或更改公司地址的註冊證明書副本與表格一併遞交。

要更改授權簽署人,請遞交已填妥的「更新授權人及資料表格」,並提供新增授權人的香港身份證/護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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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必須要為年滿18歲至64歲而又連續受僱60天的一般僱員(全職及兼職)於受僱日起計60天內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為僱員開立帳戶,僱主需要遞交已填妥的「成員登記表格」

在僱員「免供款期」內,僱員無須作出供款,而僱主並不享有免供款期。僱員的供款額應由僱員免供款期結束後第一日起計算,而僱主的供款則必須由僱員受僱的第一日起開始計算。

如新僱員為按月支薪,第一次供款必須在僱員受僱滿60天所在的月份結束後,下一個月的供款日(即10號)或之前支付。


立即使用我們的「首次供款計算機」,助您計算第一次強制性供款金額及提供支付第一次供款參限期。

*僱員的「免供款期」是指受僱首30天及其後首個不完整糧期(即受僱第30天所在的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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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以支票方式或透過直接付款授權(即「自動轉賬」)支付強積金供款。

如您需要為公司申請自動轉賬,請向我們遞交已填妥的「直接付款授權書」

一般而言,銀行需要6至8個星期時間設立自動轉賬,當完成處理申請後,您會收到由我們發出附有自動轉賬生效日的確認信函。在自動轉賬生效前,您應以支票方式支付強積金供款。

如要更改公司的自動轉賬戶口,請向我們遞交已填妥的「直接付款授權書」。當完成處理申請後,您會收到由我們發出附有自動轉賬生效日的確認信函。在新的自動轉賬生效前,您應繼續透過現有的自動轉賬戶口支付強積金供款。

僱主須要在供款日或之前作強制性供款,如您未能準時作強制性供款(不論是遲交供款或供款金額不足),我們必須依法向強制性公積金管理局(「積金局」)報告任何未支付或逾期供款,而僱主則可能需要支付按拖欠金額5%計算的附加費,此外,僱主亦可能被處以罰款或檢控。

所以,您應預留足夠郵遞時間,以確保我們能準時收到您已填妥的供款通知書及繳款支票。如果是透過自動轉帳支付供款,請確保銀行戶口有足夠資金支付供款。

要提出反對徵收附加費,您應該在積金局發出「支付所欠強積金供款及附加費通知書」起計的14天內,向積金局遞交已填妥的「反對附加費表格」及相關證明文件。


您可從積金局網站www.mpfa.org.hk下載「反對附加費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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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僱員離職,您須要通知我們並提供該僱員的最後受僱日期。

要申報僱員離職,您可遞交已填妥的「成員離職通知書」或透過網上退休金服務中心 內的「網上供款通知書」進行申報。

要申請從僱員的強積金帳戶退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請遞交已填妥的「成員離職通知書」「抵銷長期服務金/遣散費表格」

請注意,僱主及僱員雙方均須簽署「抵銷長期服務金/遣散費表格」,而簽署式樣亦必須與我們的記錄相符。

當收到僱主申報僱員離職後,我們會向離職僱員發出通知信函及「計劃成員資金轉移申請表」[第MPF(S)-P(M)號表格]

離職僱員可考慮把強積金權益保留在原計劃或轉移至另一個強積金計劃下的個人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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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要登入網上退休金服務中心的僱主帳戶,您應按照以下步驟操作:

  1. 在本網站按「客戶登入」後選擇「強積金」
  2. 選擇您正在參加的強積金計劃
  3. 按「請即登入」進入網上退休金服務中心
  4. 選擇「僱主」並在選項欄中揀選您正在參加的強積金計劃
  5. 輸入用戶名稱或登入編號和密碼

如果您是第一次使用網上退休金服務中心,您須要完成「首次登記」,以開立您的網上戶口。

網上退休金服務中心的登入頁面,請選擇您正在參加的強積金計劃,再按「首次登記」,然後輸入您的登入編號(即僱主編號)及已登記的電郵地址,您將收到一個一次性驗證碼,當核實驗證碼後,您可設立您的用戶名稱(可選擇提供)及密碼。

如您忘記密碼,可重設密碼。

請在網上退休金服務中心的登入頁面按「忘記密碼」,再選擇您正在參加的強積金計劃,然後輸入您的登入編號或用戶名稱和已登記的電郵地址,您將收到一個一次性驗證碼,當核實一次性驗證碼後,您便可重設密碼。

要更改用戶名稱或密碼,您應該在登入網上退休金服務中心 後選擇「我的帳戶」,然後選擇「更改用戶名稱」或「更改密碼」。

網上退休金服務中心 讓您

  1. 檢視僱主報告;
  2. 查看供款記錄;
  3. 查看由積金局徵收的未處理附加費(如有):
  4. 計算及遞交強積金供款:
  5. 上載供款檔案;
  6. 申報離職成員資料;
  7. 選擇收取電子報告(提供過去24個月電子報告);
  8. 下載僱主常用表格;及
  9. 計算離職僱員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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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年齡介乎18歲至65歲的自僱人士,無論其業務賺取多少盈利,仍須要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如果您的有關入息少於最低有關入息水平,或您的業務蒙受虧損,便毋須作出強制性供款。

*請瀏覽積金局網頁www.mpfa.org.hk了解最低有關入息水平的詳細資料。

自僱人士在每個計劃財政年度或之前須作一次性年度聲明,以申報所賺取的有關入息及確認其供款形式。一般而言,當自僱人士已經開始為一個計劃財政年度作出供款,他/她不可更改其有關入息及供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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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終止自僱,必須於下一個供款日或之前以書面或遞交已填妥的「計劃成員資金轉移申表格」[第MPF(S)-P(M)號表格]通知我們,並在供款期結束前作最後一期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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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在職人士及早養成儲蓄習慣,為退休開支作出準備,政府通過法例,由2019年4月1日起,作出可扣稅自願性供款(“TVC”) 的成員可享稅務優惠。

關於TVC:

開戶夠方便 - 只要您是強積金計劃的僱員成員、自僱人士成員、個人帳戶持有人或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之成員,便合資格向您心儀的受託人開立TVC帳戶。

供款有彈性 - 您可選擇作定期供款或作整筆供款,並可因應不同人生階段及個人財務狀況調整供款金額,甚至可以隨時暫時停止供款及重新供款。

享扣稅優惠 - 根據《稅務條例》,由2019/2020課稅年度開始,您的TVC可享稅務扣減優惠,扣稅額上限為60,000港元,最高可節省稅款10,200港元。

管理夠方便 - 您可按選擇的強積金計劃所提供的成分基金制定投資組合或選擇預設投資策略。另外,您亦可將全數TVC權益轉移至其他強積金計劃的TVC帳戶。

有關TVC詳情,請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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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選私人帳戶能助您在強積金的平台上策劃退休方案,並結合多元化的產品特色,可配合您的退休需要。

極具彈性的特色包括多元化基金選擇、低投資金額要求及靈活提取帳戶結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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